胡延东,男,197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先后立个人三等功5次,荣获“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连续7年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对党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到所挚爱的警察事业上,用自己的青春年华铸就了一颗人民心中的银盾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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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队伍建设的领头雁

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后,他积极带领队伍主动、迅速、全面融入公安大家庭,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调整要求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针对森林公安的特点,他从健全制度入手,坚持按章办事,以理服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领队伍。同时,他还时刻严于律己,凡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民辅警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民辅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全市“砺剑铸盾”活动考核中获得三次第一名,一次第二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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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安全的捍卫者

信都辖区的林地面积约为291.2万亩,山区面面积262.2万亩,森林覆盖率率达47.2%,深山区林木绿化率到90%以上,被誉为“太行山最绿的地方”。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混水摸鱼,严重扰乱了林区治安秩序。针对治安形势,他以信都区推行的林长制为依托,以治保组织为基础,抓住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严打”契机,以打开路,综合施治,使林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在打击毁林犯罪,野生动物犯罪,非法占用林地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他带领全体民辅警积极开展“金网”“金钺”“砺剑铸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使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受到了打击处理。5至10月份间,森林警察大队共立案15起,其中查处毁林案件3起,野生动物案件12起。同时配合自然资源规划局信都分局查处行政案件32起,有效地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重点鸟类活动区域3处,123余次,75家饭店,215余次。在森林防火期间,对重点森林防火的乡镇督导检查81余次,检查景区11处,71余次,进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65余次,共发放宣传页8000余份,条幅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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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侦查破案的行家里手

森林公安的职责就是做好辖区的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该同志先后在刑警队、派出所、网络保卫大队工作,在今年2月调任森林警察大队之前,对森林案件的业务知识接触相对较少,他到任后注重学习涉及森林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解释,很快的进入角色,成为侦查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业务尖子。在侦办一起失火案件时,为了尽早侦破案件,他爬山头、走农户,调监控,寻找线索和证据,连续7天不眠不休,白天冒着39度高温天气,爬越海拔3000余米的高山,走遍火场,在根本没有路的山林中寻找线索,晚上还要走访调查取证,最终使案件成功告破。
    该同志始终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衡量森林公安民警是否执法为民的准绳,贯穿于执法的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森林公安工作纳入人民群众监督范围,保护一片绿色、稳定一方平安,不愧为“森林卫士”。(编辑 河北广播电视台 文化之旅 王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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