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诈骗案五年未果 长垣政法被指不作为
【导读】日前,随着党中央及河南省委部署安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序进行,发生在河南长垣市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件“封丘县民警假房权证做抵押诈骗他人650万元”浮出水面,受害人报案后五年未果,长垣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被指不作为。
房产证抵押,借款650万元
2014年至2015年,新乡宏新商务中心范新敏(长垣市人)以封丘县古黄池站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房权证(【封房单登字2012-0027号】,总面积3482.16平方米)作为抵押为名,签订《借款协议》。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7月5日,王某陆续向范新敏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账户转账合计330万元,而后又在宏新商务中心将200万元以承兑汇票方式交给范新敏,范新敏转交给担保人姬卫忠。王某向宏新商务中心范新敏实际转账金额共计530万元。另外,陈某向范新敏转账120万元。范新敏向王、陈两人借款为总计650万元。
房产证系伪造,属团伙诈骗
经查,上述借款中,担保人姬卫忠,系原封丘县公安局经侦队副大队长,封丘县古黄池站务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赵伟杰是姬卫忠妻子,古黄池站务置业法定代表人赵晓军是赵伟杰的姐姐。
经封丘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担保人姬卫忠向范新敏提供抵押的房权证【封房单登字2012-0027号】系伪造证明,真实的房产证由封丘县古黄池站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基路支行贷款了1000万元,办理了【2015-0663号】《房屋他项权证》。
2016年10月17日,长垣市公安局方里派出所民警郭宁、卫兆祥接警后,所长张新涛以“假房权证做抵押诈骗他人650万元”受理立案。赵晓军、姬卫忠、范新敏属团伙诈骗。
主犯被取保中介人逍遥法外
2017年7月14日,长垣微警局发布《扑克牌通缉令》中“梅花6”——赵晓军。
2017年9月,长垣警方以特大诈骗案件名义远赴陕西安康,将赵晓军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一周后,却被取保“释放”。
2018年7月,长垣市公安局方里派出所报将共同诈骗人姬卫忠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一月后,也被取保“释放”。
取保原因均是长垣市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理由是中介人范新敏没有把全部款项付给赵晓军和姬卫忠,直接办理了取保。
为此,王某、陈某继续上访反映。2020年元旦前夕,长垣警方迫于压力成立了专案组,答应一个月内将姬卫忠、范新敏、赵晓军缉拿归案,后竟以“警方太忙”为由,解散了专案组。
至此,诈骗团伙之一、中介人范新敏却未受到法律制裁。
期间,范新敏先后将新乡宏新商务中心和丈夫韩军彪的长垣县宏新防腐设备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全部注销。后为儿子韩政原、女儿韩璐成立河南中电丰原建设有限公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办壹级)。
从报案而至,已经五个年头。五年来,长垣警方总以找证据、或者太忙了回复受害人,一宗 “假房权证做抵押诈骗他人650万元”定性的特大诈骗案件,又因长垣市检察院不予批捕,迟迟没了下文。难道赵晓军、姬卫忠、范新敏诈骗团伙就可以逍遥法外?(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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